关于印发2024年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鲁发改动能办〔2024〕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以下简称“省重点项目”)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省重点项目作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引擎抓牢抓实,坚决扛起项目推进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帮包、专班推进等工作机制,加大
政策帮扶和要素保障力度,做好项目纳统工作,推动项目早开工、速建设、快见效,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二、强化协调推进。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做好一季度开工准备,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聚焦省重点项目落地推进中的难点堵点
问题,制定“一项目一策略”解决方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项目施工管理,打造安全工程、精品工程。
三、强化要素保障。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化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研究制定专门政策举措,持续加大对省重点项目全方位要素保障力度。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优先安排。积极开展项目推介、融资对接、基金辅导等活动,切实保障项目融资、技术、人才等要素需求。
四、强化管理督导。项目全部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服务平台调度管理,实施月调度、月报告、月通报,每月5日前,通过平台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投资完成、形象进度等情况。要加大督导服务力度,对进展缓慢的项目,采取通报、约谈、现场督导等方式进行督促推进,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附件:2024年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名单.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