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关于减半征税部分如何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等规定,关于实施
CDM项目的所得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方法应是,将
CDM项目温室气体
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免税收入)填入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五行“免税收入4其他”项目,实施CDM项目的所得减半部分(减税所得)填入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三十二行“减税所得(六)其他”项目,将以上两项合计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四十行“扣除类调整项目20其他”项目“调减金额”栏,并分别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十五行“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和其中第十七行“免税收入”和第十九行“减、免税项目所得”金额栏内。这样填报结果是,主表第二十三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中包括应税项目所得与减征所得两部分,这时,只将其中应税项目所得减去主表第二十四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加上减征所得数额填入主表第二十五行“应纳税所得额”中,最后,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主表第二十六行法定税率25%之积填入主表第二十七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栏内,再将应税项目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15%)税率之积(高新技术企业应税项目所得减税优惠部分)填入主表第二十八行“减:减免所得税额”和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三十三行“五、减免税合计”和第三十五行“(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金额栏内。其他项目填报方法按其规定计算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