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披露议题
《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规定了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上市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
根据《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环境信息披露部分针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等重要环境议题提出了披露要求。上市公司需按照四个核心内容披露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治理、战略等内容,《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也对气候适应性、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减排措施、
碳排放相关机遇等披露提出要求。
《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还明确了社会、公司治理的披露议题。社会信息披露章节设置了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等多个重要议题。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章节聚焦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制度、控制措施和程序情况等,并设置了反贪污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议题。
此外,《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还安排了过渡期及缓释措施。具体而言,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首个报告期上市公司无需披露相关指标的同比变化情况,对于定量披露难度较大的指标,可进行定性披露并解释原因;在2025年度、2026年度报告期内,披露主体难以定量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当期财务状况影响的,可仅进行定性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