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研究机构的最新调查发现,
碳交易政策能显著产生减污降碳效果。但同时,各地经济水平、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技术进步等差异也会影响减污降碳效应。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清洁能源是当前实现减污降碳效果相对有效的措施。
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南京审计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等多位专家学者完成了上述研究。专家们建议,建立健全碳污协同治理体系,以避免多重环境规制政策加剧治理交易成本。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清洁能源,淘汰落后产能,从根本上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能源结构转型。扩大碳
市场规模,完善
碳市场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避免过度的行政干预。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本月初公布,自5月1日起施行。碳
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
近年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2011年10月在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
深圳等地启动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2017年12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
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上线交易以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整体平稳,年均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占全国总排放量的比例超过40%。截至2023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纳入2257家发电企业,累计成交量约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现实中碳
减排难度与日俱增,能源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严重、企业产能受限等社会经济
问题矛盾凸显。此外,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之间难以协调的矛盾也加剧了减排的难度。”参与上述研究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罗良文说。
罗良文解释说,一方面,扩大经济规模极易增加非期望产出,加剧能源消耗,造成环境污染;另一方面,碳排放与环境污染物具有同源性,燃烧化石燃料既产生二氧化碳(CO2)等温室气体,也会产生颗粒物(PM2.5、PM10)等空气污染物。
罗良文介绍,碳交易政策已成为学术界广泛热议的话题。学界普遍认为碳市场不仅能实现低
碳减排的目的,还能够提升碳生产率、优化结构效应、革新技术,甚至能够产生减污降碳的协同效果。但现实中,企业不仅面对碳交易政策的约束,还受到排污权交易、能耗双控制度等一系列外部政策冲击。
研究发现,短期内,企业可以选择适当减少产品产量,通过减少能耗实现低碳减排的目标,该措施虽能实现优化能源结构,倒逼高耗能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产业结构,但也损害了企业的生存空间,不利于企业持续发展,甚至产生“脱实向虚”的现象。
在长期,企业可以通过提高绿色创新技术,降低长期减排成本,增加相对
碳配额拥有量,从根源上缓解企业生产和减排之间的矛盾,但该措施不仅需要耗费高额的研发成本,还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专家表示,“因此,碳市场约束能否促进企业通过提升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实现减污降碳的目标,仍需进一步检验。”
在对30个省份近年来的相关统计数据研究后,专家们发现碳交易政策不仅能有效促进地区碳减排,还能协同减排以PM2.5和SO2为代表的大气污染物,显著产生减污降碳效果,对北京、上海、广东的影响大于天津、湖北、重庆、
福建。
专家们分析,这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北京、上海、广东3个碳交易试点启动时间早,碳市场构建相对完善,而其余地区起步相对较晚;第二,北京、上海、广东属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湖北与重庆属于中西部地区,两者在经济水平、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技术进步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导致碳交易试点的影响存在区域差异特征。
南京审计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经济统计系主任陆敏等学者的研究也发现,碳排放交易机制通过能源消耗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水平的提升,同时,减污降碳水平呈现区域异质性,东部和西部地区表现最优,中部地区表现不佳。计算结果发现,上海、广东、
广西、
贵州、
新疆等5个省份的平均关联度值大于其他省份,呈现较高的减污降碳潜力。
专家们建议,建立健全碳污协同治理体系,以避免多重环境规制政策加剧治理交易成本,制约企业生存空间现象。在建立碳污协同治理体系方面,政府可通过设立碳治理协调机构,集成各类环境规制措施,形成具有“统一大市场”特征的政策框架。同时,建立健全碳治理相关信息数据库,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准入和遵从政策的渠道,降低企业因政策不明晰而增加的交易成本与处罚成本。设立减污降碳奖励制度,对在碳排放控制、减污降碳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更积极地参与碳污协同治理。
专家们表示,为了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政府可以引导企业增加在清洁能源领域的研发投入,加强与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与转化,加速技术在产业中的落地。建立产业转型基金,为受淘汰影响的企业提供贷款和培训等支持,帮助其更顺利地完成产业结构升级过程,减缓其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可能面临的困难。进一步细化并明确碳排放权的分配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进行差异化处理。
陆敏等学者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碳交易政策的同时,要将区域异质性考虑在内,增强对大气污染的区域协作治理。一方面,政策实施要结合当地发展情况,选择合理的配套机制,形成具有针对性的有效市场机制,产生更高的减排效益;另一方面,在总结试点地区碳交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中国的东中西三个区域发展差异。
东部地区应进一步发挥资金和技术优势,刺激碳交易市场活力;对经济较落后、市场不完善的中西部地区,要积极引进东部发达地区的科技与资金,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缩小发展差距。加强区域政策实施联动,重点关注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加以推广,完善整体碳市场碳配额分配、交易和约束体系,建设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下好全国一盘棋。
近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等机构的多位学者在研究也发现,碳排放权交易不仅会影响区域碳排放水平,也会加速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差异变化产生影响,应细致研究区域发展差异的各种影响因素,细化政策工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