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南威尔斯州(New South Wales,NSW)的温室气体减排体系(Greenhouse Gas Abatement Scheme,GGAS)是和美国自愿减排体系相类似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主要涵盖澳洲境内如新南威尔斯州、南澳洲州、昆士兰州等境内发电项目,大约有将近200个项目50个参与方作为基础会员。GGAS成立于2003年,比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还早了两年。按照州立法规定,新南威尔斯州内每人每年7.27吨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并要求每个售电企业和其他在新南威尔斯州买卖电力的各方,必须满足各自按电力市场份额大小而确定的法定基础目标。在此项目交易体系运行的前三年(2003-2005)内,其基础会员单位共同减排了大约1675万吨当量二氧化碳。与一般的排放贸易体系不同的是,新南威尔斯州温室气体减排体系为电力销售公司(电力零售商)而不是电力生产公司(发电企业)规定减排义务。电力销售公司可以利用GGAS的交易平台购买排放指标,来抵消一部分其购买的电力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新南威尔斯州温室气体减排体系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基于项目的交易体系,由于电力销售公司履行承诺产生了对温室气体减排量的购买要求,形成了一个区域性的温室气体减排指标的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