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广东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发展之路

2015-1-13 00:00 来源: 广东建设报 |作者: 徐文慧、岳建轩

广东低碳城市建设从试点到推广仍需时日

  由于缺乏指标导向、管理规程等配套措施,低碳生态城市的先进理念和强制要求难以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得到有效落实和监管

  而在试点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中,也逐渐出现了不少问题和障碍。

  《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各个政府部门的统筹管理力度亟待加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涉及众多领域,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目前,虽然广州、深圳、江门等城市编制了低碳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一些新区、新城在规划设计中也引入了低碳发展理念,提出了行动计划,但相对局限在城市规划建设领域,还未形成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合力推进工作的局面。由于缺乏指标导向、管理规程等配套措施,低碳生态城市的先进理念和强制要求难以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得到有效落实和监管。

  其次,试点推广远未实现,整体效果有限。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广东省推进较早,从省层面来考虑,缺少综合性的整体效果。一方面广东各地方差异比较大,各自发展阶段、地理环境、能源消费结构差异比较大,对于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一些尝试或侧重于水资源处理,或侧重于能源搞好清洁生产,或注重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但这些探索仍集中在某一个小的范围尝试,对于整个城市层面来说,见效不够明显。

  此外,规划难以在实施层面推进,存在制度上的障碍。以新能源为例,我国虽有电力法,广东省也有电力建设条例,但这些原来的电力法和电力设施建设条例可能没有考虑到新能源建设的需求和进入电网的需要,以及规定进入电网电价利益分配的工作。因此,必须要对原来这些法律、地方法规技术标准进行调整,否则规划的实施会遇到制度上的障碍。

  又如,鼓励节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鼓励合同能源模式推广,制度上应该有所调整。对于能源消耗、能源节约、碳的排放等指标,如果没有使之可以量化的指标和标准的程序性规范,则很难推进。

  另外,若干政策配套及实施不够到位。如绿色建筑补贴政策,从中央到地方监督及实施力度还不够。此外,雨水回用以及围绕绿色建筑的相关政策配套和实施都有待提升。

  不按设计标准严格运营。以绿色建筑为例,按照高标准去设计建设的项目,由于运营跟开发商不是一个单位,如果建好后不按高标准运营,就无法达到效果。绿色建筑普遍对技术、操作要求比较高,相对应的绿化维护要求也很高,因此对传统物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也相应较高,必须要加强技术人员和物业管理单位整体的水平,有些运营商不按照高标准严格去做,是普遍面临的问题。

  以深圳光明新区为例,针对运营阶段能否保证开发设计时规定的标准,有关管理办法提到要按照标准进行数据上报,并出台《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但有关人员强调,由于是市场行为,规定并非强制。

  最后,老区推动难度大。老城区低碳生态建设与新城示范点差距过大,存在“两张皮”的问题。对于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推进过程中难度比较大,一方面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既有建筑的投入是纯投入;同时另一方面还需征得权利所有人同意。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