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前全球范围内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制度设计来看,碳排放权配额的分配方式主要有:(1)免费发放;(2)拍卖发放;(3)以ZF规定的固定价格购买配额。根据现有碳交易市场的实践,免费发放和拍卖发放配额的方式已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从2005年开始启动的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EU-ETS—European Union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采用的是基于参与主体历史排放水平为基准进行免费发放配额的“祖父法”;从2009年开始启动的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采用的是以排放主体竞拍单位配额的“拍卖法”。在借鉴EU-ETS和RGGI的已有配额发放方式利弊得失的基础上,最近澳大利亚引入了“固定价格购买法”、新西兰则采取“以行业为基准的混合配额法”的配额发放新方式。“固定价格购买法”和“混合配额法”的出现,表明当前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仍处在“从实践中学习”(Learning by Doing)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