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适应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14〕833号】《福建省适应气候变化方案》全文细则发布

2015-1-13 21:56 来源: 福建发改委

《福建省适应气候变化方案》——重点区域


  四、重点区域

  (一)城市化地区

  1、科学规划城市生命线系统。实施市政道路和管网提升工程,加快城市交通、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根据地温、降水等要素的改变,调整供电、供水、通信、重要桥梁和隧道、城市地下管廊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埋设架设的耐热、抗寒、耐涝、抗台风等的安全标准。按照城市内涝及热岛效应状况,调整完善地下管廊或管线布局、走向以及埋藏深度。加强极端气候的监测预警,保障城市生命线的安全运行。

  2、加强排水防涝。合理规划和完善城市河网水系,加强城市地下排水系统建设和易涝点整治,加快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和排涝河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高城市防汛排涝能力。完善雨水蓄滞、收储系统,增加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减少不透水地面面积,减轻城市内涝。到2018年,福州、厦门中心城区和泉州东海新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县级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以上的暴雨。

  3、加快改善城市环境。改革传统城市发展模式,保留必要的生态保护区,逐步扩大城市绿地与水体面积。改善城市建筑布局,建设城市慢行景观廊道,加快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发展城市建筑绿顶工程,充分利用海陆风调节城市大气环境,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优化产业布局,实施“退二进三”战略,加快高排放、高污染企业的搬迁,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调整优化城市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清洁能源的利用,严格控制煤炭的使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加快淘汰“黄标车”,推广“绿标车”,减少高碳能源消费对城市的污染。积极利用生物技术与工程技术相结合,综合治理城市水污染,防止结构性缺水,发展节水型经济,建设节水型城市。

  (二)沿海地区

  1、合理规划涉海开发活动。编制实施海岸带综合利用规划,推进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立法,依法依规加强海岸带的管理,合理控制岸线和近岸海域资源的开发强度,促进海岸带资源的科学开发和环境的有效保护。加强围填海管理,科学制定新增围填海建设计划,推进围填海向海湾之外拓展,禁止有可能造成海洋水动力发生重大改变和重大生态影响的围填海工程。统筹协调港口、航运、围垦、养殖、旅游和临港工业等开发建设活动,禁止在海洋生态红线内开展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建设。

  2、加强沿海生态修复和保护。实施海洋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在重要河口、重要滨海湿地、特殊保护海岛、海洋保护区、自然景观及历史文化遗迹、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砂质岸线和沙源保护海域、重要渔业水域、红树林、珊瑚礁及海草床等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制定生态保护措施。完善陆源污染物排放溯源追究制度,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和海域海岛海岸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强海岛及近岸海域典型受损生态系统修复,进一步推进海洋保护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强厦门、晋江、东山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开展海岸带及近海典型受损海洋生态系统修复,积极创建一批河口湿地、港湾、海岛、红树林、珊瑚礁等生态系统海洋与渔业类型海洋保护区。加大海岛特别保护区建设力度,加快建设福鼎鸳鸯岛、平潭山洲列岛、诏安城洲岛等一批海岛特别保护区。加快实施防风固沙林带更新改造工程,完善沿海防护林体系。到2020年,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达到72%以上,各级各类海洋保护区覆盖率达7%。

  3、积极应对海平面上升。针对风暴潮、台风等的影响,提高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及防护标准。采取护坡与护滩、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加高加固海堤,应对海平面上升的影响。增强河口区的行洪排涝能力建设,采取河流水库调节下泄水量、以淡压咸和生态保护建设等措施防止海水倒灌和咸潮上溯。

  4、提高海洋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海洋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响应机制,全面提高沿海地区防御海洋灾害能力。开展风暴潮、海浪、海啸等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提高和完善对台风、风暴潮、巨浪等海洋灾害的观测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海岸带生态系统监测,建成海岸带的立体化监测网络。完善和提高极端天气条件下的海洋灾害预警报的能力,建设省、市、县三级的海洋灾害预警报服务体系,为沿海重点地区和重大工程应对海洋灾害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山区

  1、保障生态安全。完善闽江、九龙江、敖江等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实施规范流域生态补偿的政策法规,加大对流域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补偿力度,促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加强封山育林,依法强化林木采伐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严格控制林地逆转和湿地占用。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程以及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快实施“造福工程”,对生态破坏严重、不宜居住的地区实行生态移民,保障迁移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2、合理控制开发强度。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占用的空间,腾出更多的空间开发为耕地和林地。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实施退出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排放、高污染产业发展。加强山海协作,扶持山区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重点在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资源开采、旅游、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休闲农业等产业。鼓励山区发展立体农业,形成农、林、牧、渔合理梯度布局,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3、加强山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山区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实施气象防灾减灾等能力提升工程,提高预警和防范能力。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强化山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重大隐患治理和危险点搬迁等工程。利用有利地形兴建拦蓄工程,减轻汛期洪水与季节性干旱的威胁。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