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
四、重点任务
(一)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1.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积极促进高碳产业集群发展、改造升级,降低
碳排放。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度,大力推广应用
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6%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8%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等部门)
2.优化能源结构。一是调整化石能源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推进煤炭分质利用、洁净煤气化等煤炭高效利用方式。积极争取天然气供应量,加快省内输气管道建设及城镇天然气利用,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10%以上,利用量达到72亿立方米。二是加快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到2020年并网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热利用安装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常规水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000万千瓦,年发电量450亿千瓦时;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10万吨,沼气年利用量46500立方米,生物液体燃料年利用量12万立方米。积极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部门)
3.加强能源资源节约。一是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大力实施节能改造等重大节能工程,继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重点推进
电力、
钢铁、
建材、
有色、石油
化工、
交通等领域节能。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认真落实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及《
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扎实推进“457”循环经济行动,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全面推行循环利用模式,着重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确保2015年按期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编制实施《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继续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三是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评价考核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交通
运输厅等部门)
4.增加森林及生态系统
碳汇。一是增加森林碳汇。制定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林业专项行动计划。统筹城乡绿化,加大荒山造林力度。继续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沙)育林、荒漠化治理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将退耕、禁牧、封山和人工造林种草相结合,重点营造生态林。重点开展林业碳汇的增汇、适应机制、计量监测、碳汇林建设及低碳经济、绿色发展等关键技术研究。二是增加农田、草原和湿地碳汇。推广秸秆还田、精准耕作和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建立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进一步在草原牧区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等草原保护制度,遏制草场退化;继续实施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虫鼠害治理等管理措施,促进草原植被恢复。加强湿地保护,增强湿地储碳能力。(省林业厅、省农牧厅)
5.控制工业领域排放。制定实施甘肃省工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确保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50%左右。一是控制能源工业排放。电力行业到2015年,全省大型发电企业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控制在650克/千瓦时,火电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3%左右,争取到2020年达到国家平均水平;石油天然气行业推广放空天然气和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油气密闭集输综合节能等技术;禁止新开发二氧化碳气田;在煤炭行业推行高效、绿色开采技术,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推广应用二氧化碳驱煤层气技术。二是控制钢铁工业排放。严格控制产能规模,大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和工艺升级,在酒钢集团建设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体系,积极发展以废钢为原料的电炉短流程工艺。2020年钢铁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基本稳定在“十二五”末的水平。三是控制建材工业排放。加快推广
水泥行业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术;
玻璃行业要加快推广先进的浮法工艺、玻璃熔窑富氧燃烧、余热回收利用等技术;
陶瓷行业加快研究推广干法制粉等工艺技术。2020年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基本稳定在“十二五”末的水平。四是控制化学工业排放。合成氨行业要重点推广先进煤气化技术、高效脱硫脱碳、低位能余热吸收制冷等技术。乙烯行业要重点推广重油催化热裂解等新技术,实施生产过程用能集成优化。电石行业要加快推广大型密闭式电石炉,重点推广炉气利用、空心电极等低碳技术。五是控制有色工业排放。电解铝行业要推广大型预焙电解槽工艺,重点推广新型阴极结构、新型导流结构、高阳极电流密度超大型铝电解槽等先进低碳工艺;铜熔炼行业要采用先进的富氧闪速及富氧熔池熔炼工艺;铅熔炼行业要采用氧气底吹炼铅新工艺及其它氧气直接炼铅技术;锌冶炼行业要发展新型湿法工艺。六是控制轻纺工业排放。食品、医药等行业要加快生物酶催化和应用等关键技术推广;纺织工业要加强新型纺纱织造工艺技术及设备应用,在原料、生产、工艺、材料、销售和使用各环节设计环境友好型产品。(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6.控制城乡建设领域排放。一是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加强城市低碳发展规划,优化城市组团和功能布局,提高基础设施使用效率。在兰州新区探索进行碳排放评估。二是强化城市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建设以节能低碳为特征的煤、气、电、热等能源供应设施、给排水设施、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城市绿色照明专项行动,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绿色照明示范城市。结合兰州市节能
减排财政
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兰州市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推广兰州大气污染治理模式。三是大力推动绿色建筑。研究出台强制性太阳能推广应用措施,推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大力推进农村太阳能暖房建设。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按相关规定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