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交通领域排放
7.控制交通领域排放。一是加强城市交通低碳管理。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兰州市地铁建设,争取2017年地铁1号线投入运营。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积极推广天然气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加快兰州市新能源汽车试点建设。2020年,兰州市、天水市等城市公交出行分担比率达到35%以上。二是加强公路运输低碳管理。完善公路交通网络。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沥青路面材料再生利用等低碳铺路技术和养护技术,推广隧道通风照明智能控制技术;推广应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检测、信息传输系统,2015年底全省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ETC收费系统覆盖率达到100%,匝道收费站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单位客运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5%,单位货运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3%。三是加强铁路运输低碳管理。加快铁路电气化改造,提升铁路运输能力,推行铁路节能调度。加快淘汰老旧机车,加强车站等设施低碳化改造和运营管理。2020年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5%。四是加强航空运输低碳管理。加强机场低碳化改造和运营管理。2020年,民用航空单位客货运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1%左右。(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兰州铁路局、民航甘肃监管局等部门)
8.控制农业、商业和废弃物处理领域排放。一是控制农业生产活动排放。开展低碳农业发展试点。大力推广“猪—沼—果”等低碳循环生产方式。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和牲畜粪便综合利用。控制林业生产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加快发展节油、节电、节煤等农业装备和设施。加强农机农艺结合,优化耕作环节,实行少耕、免耕、精准作业和高效栽培。二是控制商业和公共机构排放。开展低碳机关、低碳校园、低碳医院、低碳场馆、低碳军营等建设。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
市场、商场、饭店、宾馆和旅游景区,推广绿色低碳采购,支持物流企业与绿色低碳商品生产企业对接,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加强省级机关办公区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三是控制废弃物处理领域排放。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理,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及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9.倡导低碳生活。一是鼓励低碳消费。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零售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鼓励引导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节水、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要率先践行勤俭节约和低碳消费理念。设立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和低碳产品超市,建立节能、低碳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二是开展低碳生活专项行动。开展“低碳饮食行动”,推进餐饮点餐适量化,公务接待简约化,遏制食品浪费。加快衣物再利用。深入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提倡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三是倡导低碳出行。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倡导“每周少开一天车”、“低碳出行”等活动,鼓励共乘交通和低碳旅游。(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