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 年)全文细则发布

2015-1-14 23:10 来源: 易碳家 |作者: 发改委

保障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的资金支持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支持。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工
程以及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奖励等多种方式,安排财政资金引导、支持节能
环保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节能环保产业投
资基金。优先支持重大节能环保工程建设。
投融资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建立
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节能环保产业投融资机制。
新增国有资本向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投
资节能环保企业。进一步完善适应节能环保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评审制
度,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
满足节能环保产业的有效信贷资金需求;设立针对节能环保企业的专业性担
保服务公司,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资质好、管理规范的节能环保企业的
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加大债券市场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
节能环保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
税收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节能
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节能环保资源及产品的税收优
惠政策。进一步下放增值税减免税审批权限,简化办理程序;全面落实符合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
政策。
其他扶持政策。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绿色通道”和“直通车”制度。对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市矿产”利用、大宗固体废弃
物及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泥无害化处理、重大节能装备制造等节能
环保建设项目用地,优先给予保障。对新改扩建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在规
划、环评、能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优先办理和适当简化。加快
推进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和产品的评估认定及
目录制订工作,研究制定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
和扶持办法,完善“首台套”风险补偿等政策配套体系,鼓励和支持高端装
备、重大装备的创新及产业化。
(二)人才保障。
支持构建由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产业技术创
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引导企业加强和新建一批国家、省级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
范,加快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通过原
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节能技术、
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依托甘肃省领军人才工程、甘肃省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与高层次人才创新
创业扶持行动计划,加大节能环保领域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开拓型经营管
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及引进力度。强化校企联合等新的办学模式,鼓
励省内高校开设节能环保产业相关专业,加快兰州新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
发展职业教育,促进产教紧密结合,使人才的规模和结构适应我省节能环保
产业发展需要。
(三)平台保障。
建立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搭建节
能环保技术、产品、服务等市场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发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的重大信息,展示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建立节能环保技术和
设备的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支持其技术和产品进行网络交易。建立节能环保
产业项目融资信息平台,促进银企对接合作。
建立宣传推广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通过定期举办
展览会、技术产品推广会、产业研讨会等形式加大对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的
宣传及推广。广泛开展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工作,普及节能环保知
识。
建立技术和产品出口服务平台。发挥甘肃省外向型经济的优势,建立出
口技术和产品的价格协调体系及管理服务体系,鼓励企业运用电商平台、跨
境电商等新型商业模式,积极开拓海外适销对路的节能环保市场,不断扩大
对境外,特别是中亚、西亚等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环保技术和产品出口。
(四)组织保障。
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纳入对地方
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节能减排考核结果运用,强化社会舆
论监督。通过加大问责力度,形成促进倒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机制。建立健
全节能环保产业统计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完善重点项
目申报、筛选与管理机制,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和项目落地保障。完善规划实
施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规划实施,以重点项目促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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