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首次报告出现“
问题”,称只有小部分欧洲企业提交的报告符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首次报告要求。欧委会也于近日公开表示,截至2月底已有近13000份报告提交。根据德国排放交易管理局(German Emissions Trading Authority)给《金融时报》提供的数据,在德国2万家必须按时报告排放量的企业中,只有不到10%的公司按时、准确地上报了排放数据。
这一情况也发生在了其他国家。瑞典环境保护署公开表示,瑞典境内只有11%的企业按时提交了报告。德国联邦环境机构(German Federal Environment Agency)负责人表示,导致出现此“问题”的重要原因是,截至目前大多数进口商并不清楚“提交报告这项任务”,并且该机制由于尚处于过渡期而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前不久,欧委会曾因技术故障将首次上报排放数据期限延长了1个月。
中国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2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
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一项单边措施,目前已经引发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高度关注。实际上,该机制与减轻气候变化影响并不冲突,包括建立一个为排放定价的交易体系。然而,在初始阶段,该交易体系中的大量豁免政策削弱了其效力,后续欧盟尝试加速取消该体系中的豁免配额,导致部分人开始担心企业会迁移到没有类似
法规的管辖区。也正因如此,“碳泄漏”的问题促使欧盟对“从不为碳定价的国家进口的产品”加征关税。在此背景下,部分国家自该机制试运行以来一直对其保持高度关注。
2021年3月份,欧盟议会投票通过设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议案,最终法案于2023年5月16日官方公报发布,并于去年10月1日正式进入过渡期。在该机制作用下,欧盟将对从
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
钢铁、
水泥、铝和化肥等商品征税(碳关税)。消息公布后,立即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中掀起“担忧浪潮”。来自巴西、南非、印度等多国的专家公开表示,欧盟征收碳关税的计划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是“歧视性的”和不公平的。印度商业和工业部长皮尤什·戈亚尔(Piyush Goyal)曾公开表示,欧盟提出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对印度来说是一个重大问题,可能会影响印度出口到欧盟地区的各种商品,如钢铁。他强调了全球视角的重要性,并表示印度不会容忍这种不公平的做法,同时印度将在世贸组织反对欧盟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就欧盟成员国家内部而言,支持与反对的声音此消彼长。部分欧盟成员国家选择谨慎地支持该机制,但条件是他们能继续免费获得
碳配额。然而,就前文所述,欧盟正在尝试加速取消免费的碳配额。
值得一提的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目的是确保进口产品与欧盟内部生产的产品面临相同的碳成本,从而实现“公平竞争”。对于欧盟以外的国家,要求详细报告产品的排放强度,在没有具体公司数据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部门平均值,这不可避免地给国际贸易正常开展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和影响。通过整理相关资料,可以发现,该机制引发了有关其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法律问题,特别是有关根据生产方法对产品进行处理的问题,以及该机制可能被视为欧盟法域外适用的问题。欧盟方面暂时给出了几个“辩护”理由,例如称碳关税是属于欧盟政策的进口关税,本质上不具有治外法权性质。
欧委会官方表示,在第一轮报告提交结束后,其将根据第一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流程与操作。这一制度能否经过“进一步完善”而更具公平性?各国能否相继制定出能够减少贸易矛盾、透明、公平合理的相关制度?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正道在何方?这些问题还需等待时间作答。
赵英民表示,全球气候治理应该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等国际社会早已达成共识的原则,充分尊重国家自主贡献“自下而上”的制度安排,充分尊重不同国家的国情和能力基础,通过《巴黎协定》第六条的谈判,达成广泛的全球碳
市场合作共识,也要避免采取单边行动,减少对区域外国家不必要的负面外溢效应。虽然目前《巴黎协定》第六条的具体实施细节还正在谈,但这将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