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
陕西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法院获悉,包括该法院在内的六单位日前共同签署了《关于在办理破坏秦岭南麓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林业
碳汇价值损失赔偿机制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据了解,这是陕西境内首次针对秦岭森林生态保护建立的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
六家签约单位分别为洛南县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局(秦岭办)、公安、林业及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和
政策研究中心。按照《协作意见》,协作单位在构建“碳汇赔偿”联席会议、联动平台、信息共享、要案会商、碳汇评估、交流研讨、协作互通、调研培训等方面达成协作共识。
签约仪式结束后,协作单位召开第一次联席会,会议认为,在司法领域建立秦岭“碳汇赔偿”联动协作机制,是一次司法创新和突破,今后协作单位要以此机制为依托,以“府院+高校”共建协作模式,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合力护航秦岭生态“碳库”,以协同联动促进“碳汇赔偿”理论和实践更加科学和深入,促进秦岭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
秦岭森林资源丰富,号称绿色“天然碳库”。陕西商洛市全域均位于秦岭南麓保护范围内,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法院在致力于秦岭生态司法保护和修复过程中,高度重视通过“碳汇赔偿”全面修复秦岭生态。2022年9月,洛南法院在审理一起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查明被告过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位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涉案林地原有植被遭到严重毁损,尤其是林地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固碳能力等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减弱,遂在判处被告人刑罚及赔偿林地清理费用及后期造林费的同时,还一并判决由被告人赔偿林地碳汇价值损失28578.99元,首次在商洛法院环资审判中引入“碳汇赔偿”修复方式,突破了既往仅仅补植复绿等传统修复生态的单一局面,树立了“碳汇赔偿”司法理念,为建立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提供了鲜活的案例样板。
本次六单位共建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是当地法院深入总结商洛碳汇第一案经验做法,并借鉴沿海法院碳汇审判先进理念的基础上,将“碳汇赔偿”司法理念普遍适用在涉秦岭森林资源案件中的积极探索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