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的意义是什么?将采取哪些具体的工作举措?

2024-4-1 14:09 来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 王华

      城市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聚集地,也是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区域气候变化趋势与城市气候效应叠加,使城市遭受的不利影响和风险更为严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以防范气候风险为目标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对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部署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计划到2025年,优先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组织保障有力、预期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到2030年,试点城市扩展到100个左右。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全面推广,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扬州市将从八个方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一是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包括:建立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协调机制和健全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二是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包括:夯实城市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和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工作。三是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包括: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意识。四是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包括:完善气象、水文、林业监测预警系统和强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管理能力。五是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空间布局,包括:探索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空间策略和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六是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气候韧性,包括:强化适应型能源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生命线系统和建设通江达海的绿色水运网。七是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包括:完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强化水资源配置和严格涉水事务管理。八是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包括: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文章链接:环保在线 https://www.hbzhan.com/news/detail/174827.html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