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聚集地,也是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区域气候变化趋势与城市气候效应叠加,使城市遭受的不利影响和风险更为严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以防范气候风险为目标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对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部署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计划到2025年,优先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组织保障有力、预期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到2030年,试点城市扩展到100个左右。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全面推广,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扬州市将从八个方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一是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包括:建立城市适应气候变
化工作协调机制和健全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二是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包括:夯实城市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和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工作。三是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包括: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意识。四是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包括:完善气象、水文、林业监测预警系统和强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管理能力。五是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空间布局,包括:探索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空间策略和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六是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气候韧性,包括:强化适应型能源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生命线系统和建设通江达海的绿色水运网。七是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包括:完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强化水资源配置和严格涉水事务管理。八是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包括: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和提升生态系统
碳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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