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历史与发展

2015-1-24 22:11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联合国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在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定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联合国致力于促进各国在国际法、国际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权及实现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联合国现在共有193个成员国。总部设立在美国纽约。

       联合国工作的范围达到了地球每个角落。虽然联合国最著名的是维持和平,建设和平,预防冲突和人道主义援助,但是联合国及其系统组织(专门机构,基金和方案)还通过许多其他方式,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并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联合国工作范围广泛又具体,它包括可持续发展、环境和难民保护、救助灾民、打击恐怖主义、推动裁军和不扩散、促进民主、保护人权、治理政务、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国际卫生、清除地雷、扩大粮食生产等。为了给当代和后代一个更安全的世界,联合国正在协调努力地去实现其目标。

       联合国从酝酿到成立经历了数年的时间。

       1942年1月1日,正在对德、日、意法西斯作战的中、美、英、苏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宣言》,强调在打败共同敌人后建立一个拥有广泛普遍安全制度的世界秩序,并第一次采用“联合国”一词。

       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4国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提出尽快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1944年8月至10月,苏、英、美3国和中、英、美3国先后在华盛顿橡树园举行会谈,讨论并拟订了战后建立国际组织的建议案。

       1945年2月,苏、美、英在雅尔塔举行会议,就安全理事会的五大国一致原则达成协议,决定召开联合国宪章制宪会议。

       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在美国旧金山开幕,包括中国在内的50个国家的280多名代表出席大会。 6月25日,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并于26日举行了宪章的签字仪式。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在得到多数签字国批准后开始生效,联合国(UnitedNations)宣布正式成立,51个签字国(波兰后补签)成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

       1947年10月3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的10月24日为联合国日。

       联合国宪章共分19章111条,充分表达了使人类不再遭受战祸的决心,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权利、义务及主要机构职权范围等。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制止侵略行为”、“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和“促成国际合作”等;它还规定联合国及其成员国应遵循各国主权平等、各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联合国不得干涉各国内政等原则。

       中国在1945年派代表团出席了旧金山会议,中国共产党的代表董必武参加了代表团,并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字。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XXVI)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它的政府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几十年来,联合国历经国际风云变幻,在曲折的道路上成长壮大,为人类的和平与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联合国在实现全球非殖民化、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宪章确立的宗旨和原则一直有效,申请加入联合国的国家都必须声明接受并愿意履行宪章所载明的义务。截止到2011年7月,联合国共有会员国193个。其中亚洲39个,非洲54个,东欧及独联体国家28个,西欧23个,拉丁美洲33个,北美、大洋洲16个。另外,有2个常驻联合国观察员国:梵蒂冈和巴勒斯坦。

       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在得到多数签字国批准后开始生效,联合国(United Nations)宣布正式成立,51个签字国(波兰后补签)成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

       中华民国在1945年派代表团出席了旧金山会议,其中中国共产党的代表董必武参加了代表团,中华民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字。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就更换中国代表权之“重要问题案”表决投票,未能通过,蒋介石命令中华民国代表团主动退出联合国,这就避免了中国代表权的纷争。随后联合国就中国更换代表问题投票表决,通过第2758号决议案,决定: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

       中华民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由于朝鲜战争,美国推行敌视共产党中国的政策,并获得了联合国的多数会员国的支持,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继续代表中国。70年代初,国际政治力量发生重大变化,亚非国家在联合国的作用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变更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提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包括任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1974年,邓小平率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第六次特别会议。在大会上,邓小平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庄严宣告: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做超级大国。

       中国是发展中大国,又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国际事务中一贯坚持维护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原则,作为安理会五常之一,有重要地位。当前,联合国在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中发挥什么作用,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国关于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和维护和平、促进世界民主自由平等。强调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协调与合作,以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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