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制定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持续优化我国绿色债券标准,统一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完善绿色债券评估
认证标准。进一步优化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安排,提升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便利度。研究制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低碳项目推荐性指引、绿色债券碳核算方法和披露标准,要求债券发行人核算并披露募集资金所支持项目的碳
减排量和
碳排放量。完善绿色债券统计,逐步构建可衡量
碳减排效果的绿色金融统计体系,全面反映金融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保险标准。研究制定绿色股票标准,统一绿色股票业务规则。适时推动温室气体分项核算、披露和统计。加快研究制定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大力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工业绿色发展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明确转型活动目录、披露要求、产品体系和激励机制等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