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宝兴县咔日沟一级水电站项目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但未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或者其他国际国内
减排机制下注册的项目。项目类别:类型Ⅰ: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水力并网发电项目。
方法学:CM-001-V01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预计的温室气体年均减排量:86,614tCO2e。
雅安市宝兴县咔日沟一级水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安装2台单机容量为15,000kW的水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0MW,预计完全投产后每年将向华中电网提供117,292.59MWh净上网电量。
项目活动概述
本项目位于
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硗碛乡咔日村境内,地处宝兴河主支东河的一级支流咔日沟中下游河段,开发方式为引水式。本项目由四川浩源
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本项目总装机容量30MW(15MW×2),水库面积30.123km2,相应的功率密度243.90W/m2。年利用小时数4,366h,多年平均发电量130,980MWh,预计年上网电量117,292.59MWh,所发电力并入华中电网,实现并网销售。
在没有本项目的情况下,当地电力用户所需电量来自与华中电网联网电厂的运行,这也是基准线情形。华中电网以火电为主,本项目的零排放水电将有效替代华中电网中化石燃料电厂生产的部分电力,避免了被替代电力相对应的发电过程中的CO2排放,从而实现温室气体减排。预计本项目在第一计入期内平均每年实现减排温室气体86,614tCO2e,第一计入期内总减排量为606,298tCO2e。
作为可再生能源项目,在生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同时,还能从以下几方面支持项目所在地和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清洁的电力,缓解了当地电力紧张局面;与常规火力发电方式相比,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和污染物的排放,有利于环境保护;可增加当地财政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为项目所在地提供就业岗位,其中运行期间将提供20个固定就业岗位。
项目相关批复情况
本项目于2007年4月18日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对宝兴县咔日沟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建函[2007]436号);2011年5月12日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安市宝兴县咔日沟一级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11]430号);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6月21日发布了《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雅发资环管[2011]1号),而本项目于2011年5月12日就获得了项目核准的批复,因此,本项目不适用《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中对节能评估的要求。
本项目为(二)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但未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或者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下注册的项目;本项目也未在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成为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本项目目前正处于首部枢纽左岸以及隧洞工程的施工建设中,同时在做厂房施工前的准备;预计2015年10月发电。
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硗碛乡咔日村境内,地处宝兴河主支东河的一级支流咔日沟中下游河段,坝址位于咔日沟长偏桥(一线天)处,厂址位于咔日沟下游咔日村,地理坐标为:北纬30°41′~30°51′、东经102°29′~1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