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有光能源有限公司30MWp光伏大型并网发电项目类别: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但未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或者其他国际国内
减排机制下注册的项目;
项目类别:类型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发电;
方法学:CM-001-V01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预计的温室气体年均减排量:41,599tCO2e/年。
项目活动的目的和概述
内蒙古大有光能源有限公司30MWp光伏大型并网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南侧,沙尔沁乡政府南侧,靠近209国道东侧。本项目主要目的是利用太阳能发电,通过替代华北电网(以下简称“NCPG”)产生的电量达到温室气体减排的目的。
本项目由内蒙古大有光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行,是一个新建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项目将安装29个太阳能电池方阵、152台逆变器及29台箱变,总装机容量为30MWp。
在没有项目活动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同等电量将由华北电网中的其他并网电厂或电网中的新增电源部分提供。该项目的基准线情景与项目活动实施前情景一致。本项目预计年上网电量为45,360MWh,年发电小时数为1,512小时。本项目预计在25年项目运行期内产生的年均减排量为41,599tCO2e/年。项目与2012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13年1月并网发电。项目参与者可证实,本项目没有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以及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
项目相关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于2010年10月21日获得呼和浩特市经济委员会关于
节能评估报告的批复(呼经资环字[2010]74号),于2010年10月26日获得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呼环证批字[2010]148号),2010年10月31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10]2428号),2011年9月19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变更核准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11]2464号)。
本项目于2013年8月5日获得国家发改委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批复(发改气候[2013]1510号)。项目没有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及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也不会继续寻求注册为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