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项目--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

2015-1-28 17:32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类别: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申请项目备案的企业法人: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类型和选择的方法学:项目类别:领域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方法学:CM-001-V01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预计的温室气体年均减排量:补充计入期从2009年03月05日00:00起,至2011年02月28日23:59止,含首尾两天共计726天。温室气体减排总量预计为125,217吨,年均预计62,953吨。

       项目活动的目的

       大唐多伦大西山风电场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以西15km,北距锡林浩特市286km。本项目的目的是利用风能发电。在本项目实施之前,电力由其它与华北电网相连的化石燃料电厂产生,而上述情景也是本项目的基准线情景。

       本项目对可持续发展的主要贡献包括:

       1、促进电网结构多元化,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保护生态环境;2、减少因化石燃料燃烧而导致的污染物排放;3、为当地带来生产和生活用电;4、增加当地税收、提升当地的经济实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5、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收入、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

       本项目由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安装了20台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MW,属于大规模新建风力并网发电项目,设计年上网电量为69,970MWh,年满负荷运行小时数为2,332小时,功率系数为26.62%3。本项目所发电量以两回35kV出线接入与多伦一期项目共用的风场110kV变电站,经一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多伦变电站并网,最终并入华北电网。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项目审定及核证指南》(以下称:《指南》)要求,自愿减排项目须在2005年2月16日之后开工建设,本项目于2008年11月3日开工,满足《指南》对自愿减排项目开工时间的要求;本项目于2009年3月5日第一台风机并网发电,于2011年1月28日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注册号为4112,项目发电时间早于项目注册时间,因此项目符合《指南》中自愿减排项目的条件(3)“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项目”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安装的风电机组将风能转化为电能,替代了华北电网中部分化石燃料电厂的发电量,从而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目前本项目已经注册为CDM项目并建成发电,本次申请CDM注册计入期之前的减排量,2009年3月5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4止,共125,217吨。本项目未在除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注册,并且本项目补充计入期内的减排量未申请除ccer减排机制之外的其他国际国内减排机制签发。

       项目相关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于2008年07月10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环评报告的审批(内环审表[2008]156号),于2009年7月9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单位名称变更为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批复(内环函[2009]5号),2008年10月31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08]2112号)。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第十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本项目2009年12月已建成发电,因此不需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0年3月25日批准本项目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改气候[2010]585号),本项目于2011年01月28日在联合国注册,注册号为41125。项目在联合国CDM机制下分别已进行两次核证,第一次核证期间为2011年03月01日至2011年07月31日,于2012年8月24日签发,签发量为29,923tCO2e;第二次核证期间为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于2013年9月13日签发,签发量为83,690tCO2e。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以西15km,北距锡林浩特市286km。风电场中心位置约为北纬42.2580º、东经116.3391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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