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布的2021年
电力二氧化
碳排放因子,分为三种口径,包括2021年全国、区域及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
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和2021年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三种口径的因子区别如下:第一种口径因子是单位发电量(包括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等所有电力类型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和数据时效性均具有国际可比性;第二种口径因子是单位发电量(包括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等所有电力类型发电量,但扣除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第三种口径因子是单位化石能源电力发电量(从火电中扣除生物质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