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CCER相关账户及绑定相关账户

2015-1-29 10:10 来源: 上海发改委

一、开立交易账户
对于成功开立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相关账户的机构、企业、团体或个人,申请开立上海碳排放交易系统中交易账户的,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将为其开立交易账户,并提供交易账户开立的反馈信息。
开立交易账户需提交的材料:
1)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交易账户开设申请表
2)风险揭示书
返还的资料包括:
1)交易账户开设审核同意通知书
2)交易账户初始用户名、密码
3)会员协议1份
注:3)项适用于会员
资料返还方式由机构或个人自行选择:
1)收到通知后到交易所自行领取 
2)快递
申请入会的机构应在收到会员协议的30天内,按照会员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会员资格费、年费。开立交易账户的过程中,各机构或个人须严格遵守交易所的开户指南及相关规定。

二、绑定交易账户与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是指在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用于存放交易资金的账户。
(一)会员
会员机构请凭《交易账户开设审核同意通知书》到指定银行柜台签订三方存管协议或通过网银方式签约(目前仅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网银签约方式)。
银行开户及绑定联系人:
兴业银行:邱璇文 62537225 13817790425
建设银行:毕佳 63231188-298 13918630262
浦发银行:徐斌 13701976109
(二)客户
非会员机构或个人请凭《交易账户开设审核同意通知书》到建设银行柜台签订三方存管协议或通过网银方式签约。
银行开户及绑定联系人:毕佳 63231188-298 1391863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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