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项目--共和县天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2015-1-29 16:47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项目活动名称:共和县天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类别:采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方法学开发的减排项目

       项目业主:共和县天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类型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

       方法学:CM-001-V01: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整合基准线方法学

       预计的温室气体年均减排量:68143tCO2e

       项目活动的目的

       共和县天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主要目的是建设一座总装机容量为50.124MWp的光伏发电站。本项目将生产的电量销售给西北电网,以替代由火电主导的西北电网供应的同等的电量,从而减少火电运行过程中由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的排放。

      项目活动概述

      本项目位于青海海南州共和县境内,由共和县天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开发实施。本项目装机容量50.124MWp,预计运营期25年内总发电量为198815.08万kWh,平均年发电量为7952.60万kWh,年均利用小时数1585.4小时,负荷因子为0.183。所发电量并网送入西北电网。本项目基准线情景是西北电网提供与本项目同等的电量。本项目选择的是可更新的计入期,在第一个计入期内,预计项目年均减排量可达68143tCO2e,总减排量为477001tCO2e。

      本项目将帮助促进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技术的商业化,还将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项目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如下:

      a)促进当地能源结构多元化,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b)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间将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

     c)减少常规燃煤发电产业所产生的其他污染物,比如SO2和粉尘。

      项目相关批复情况

       本项目于2012年9月29日获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核准的批复(青发改能源[2012]1492号);于2012年10月16日获得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发[2012]542号);于2014年8月26日补充获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节能登记备案的同意。

       除国内自愿减排机制外,本项目没有在、未来也不会在CDM或其他减排机制下重复申请。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的光伏产业园区内,项目场址坐标范围是在北纬36°10′20″~36°10′50.7″,东经100°31′02″~100°31′52.5″,项目场址中心点坐标为北纬36°10′35″,东经100°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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