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项目的核查/核证
七、核查/核证
1、协助项目业主邀请另一家OE对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
减排量进行核实(但属EB列为小项目的则无需另找新的OE),约定核查/核证间隔期,签定业务合同。
2、协调OE、项目业主进行初始核查
初始核查的目的是核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监测系统已有效运行,项目已经具备了产生CER的条件
对于非小型
CDM项目,由于邀请了另一家OE进行项目核查/核证,所以初始核查是完全必要的。这有利于:
(1)OE了解熟悉项目,包括项目的基础设施、活动、技术和过程;
(2)评估在项目实际设计建设中所出现的变更可能导致的GHG变化和监测计划的变化与调整;
(3)评议监测方案,指导监测活动,为项目产生高质量的CER提供保证;
(4)为顺利进行定期的核查/核证事先沟通。
项目业主及CDM咨询服务机构应在事前和OE联系,商定初始核查程序和活动安排。事后督请OE及时发布初始核查陈述。
3、核查/核证
核查/核证是OE根据核查准则,对项目GHG减排声明(GHG减排报告)进行系统的、独立的评价,并向EB出具为被核查项目GHG减排声明提供书面保证文件的过程。
(1)联系OE
核查员,沟通商定核查的具体时间,核查计划、范围、程序、活动及日程、核查要求等。
(2)起草并审议通过GHG减排报告(GHG减排声明)。GHG减排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和内容应以适合OE的需要为准):
(a)项目业主及项目活动名称;
(b)项目注册时间及批准文号;
(c)报告所覆盖的时间段及报告日期;
(d)项目活动简述,包括规模、地点、持续时间和活动类型;
(e)项目使用的基准线
方法学和监测方法学;项目边界、GHG源和类型、基准线情景的说明;
(f)在相关时间段内,项目活动的GHG源所引起的GHG排放的累计,、以二氧化碳当量的吨数表示;
(g)在相关时间段内,基准线情景下的GHG源所引起的GHG排放的累计,以二氧化碳当量的吨数表示;
(h)对项目边界内排除(忽略)的GHG源作出解释;
(i)对GHG信息系统及其控制的说明:
。对GHG数据和信息的选择和管理;
。收集、处理、整合和报告GHG数据和信息的过程;
。保证GHG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的体系和过程;
。GHG信息系统的设计和保持;
。支持GHG信息系统的体系和过程;
(j)GHG排放及减排声明列表。
(3)准备与GHG减排报告相关的信息、数据和记录等档案资料,包括所选择的历史基准年和基准年的GHG清单,以及所采用的GHG排放因子的文件或参考资料。
(4) 进行内部审核。
(5)接受核查。核查员独立地对GHG信息系统及其控制,GHG数据和信息进行评价,以评估责任方为保证GHG信息的质量而实施的运行和控制程序,责任方所提供的GHG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是否能够支持GHG声明。
(6)根据核查员的要求,对GHG减排报告进行澄清与修正。
(7)督请OE提交核查陈述,对项目所取得的GHG减排绩效进行
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