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在第13号指示中明确指出,落实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上所做出的到2050年将净排放量减少至“零”的承诺,越南已更新《国家自主贡献》,将
减排国际承诺具体化。
实施《国家自主贡献》是各国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关于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的责任,其中包括减少能源、农业、土地利用和林业、废物管理、工业流程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目标。
为确保落实《国家自主贡献》到2030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等承诺,制定并实施跨部门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发展碳
市场和
碳信用管理机制刻不容缓。其有助于提高参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和发展森林项目的企业的竞争力和人们的收入。
在越南,从2000年代中期至今,许多企业实施了创造碳信用额的计划和项目,并在自愿市场上向世界交换碳信用额,特别是清洁发展机制(
CDM)下的计划和项目的碳信用额。然而,在越南,许多组织、企业和个人并没有正确理解
碳市场以及如何创建碳信用额以便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加强碳信用管理工作,促进碳市场发展,确保NDCs的实施,确保实现国家、企业、人民和参与伙伴之间的利益和谐,并提供有关碳市场和碳信用创建方法的准确、完整的信息,以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政府总理要求:
越南工贸部、
交通运输部、建设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等部委根据政府2022年第06号议定(06/2022/NĐ-CP)的规定,抓紧时间制定、发布部门级温室气体排放减缓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在2024年第三季度前完成《国家自主贡献》承诺的目标。
上述各部委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政府机关负责人、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组织指导所属机关、组织和单位严格执行本指示。政府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监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