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陆续发布了 24 个行业
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和 13 项碳排放 核算国家标准。
(1)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包括: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
钢铁 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
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平板
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
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
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 《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独立焦化企 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其他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电子设备制造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矿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陆上
交通 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2)碳排放核算国家标准包括:《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1 部分:发电企业》(GB/T 32151.1-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2 部分:电网企业》(GB/T 32151.2-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3 部分:镁冶炼企业》(GB/T 32151.3-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4 部分:铝冶炼企业》(GB/T 32151.4-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5 部分:钢铁生产企业》(GB/T 32151.5-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6 部分:民用
航空企业》(GB/T 32151.6-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7 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GB/T 32151.7-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8 部分:水泥生产企业》(GB/T 32151.8-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9 部分:陶瓷生产企业》(GB/T 32151.9-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10 部分:化工生产企业》(GB/T 32151.10-2)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11 部分: 煤炭生产企业》 (GB/T 32151.11-2)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 12 部分: 纺织服装企业》 (GB/T 3215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