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碳交易平台的建设,培育统一标准的碳交易中介服务体系
我国应加快对国际碳
市场交易制度、定价规律的研究,加强与国外中介机构的合作,深入研究国外中介市场的先进理论和实践,消化吸收,尽快制定本土的
碳市场交易规则,建立类似于欧盟排放交易机制下的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金融机构应在
节能减排中发挥支持作用,积极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购买或参与联合开发
CDM项目等服务。开发创新
碳金融产品,
应加大扶持低碳金融的政策力度。通过抽调专项财政资金,建立科学合理的碳金融业务的利率补贴、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激励机制;对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设施建设、环保设备投资提供中长期优惠贷款制度;对低碳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公司债、企业债融资开展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