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碳排放交易能够顺利开展,有哪些经验与成效?
问:广东省
碳排放交易能够顺利开展,有哪些经验与成效?
洪建武:一是建立广东碳排放管理和交易
法规制度体系。今年1月,省政府颁布《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作为全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此基础上,省发改委制定印发了《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公布了广东省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与核查规范,连同之前出台的广东省碳排放交易规则,初步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法规制度体系,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建立了排放配额总量控制和分配管理机制。根据国家下达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目标,结合我省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和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广东确定2013年度和2014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分别约为3.88亿吨和4.08亿吨。广东也是试点中唯一一个提出
碳配额总量目标的试点地区,这相当于企业和管理部门主动增加
减排压力。
为了做好政府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省发改委支持成立了4个行业的配额技术评估小组,小组由行业协会牵头并负责挑选专家和企业作为小组成员共同组成。在配额分配过程中,省发改委建立了配额评审委员会审议制度,力求配额分配管理
政策的公开、透明和可持续。委员会由政府、行业协会、专家、企业代表组成,专家成员不能少于2/3,该委员会对每一次配额分配进行评审,评审完后才能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三是建立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和交易机制。碳排放管理制度建设要建立在企业碳排放信息能够获得的基础上,对所有控排企业的碳排放信息进行监测和报告。我省积极推进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系统、配额注册登记系统、配额交易系统和交易平台的建设,组织200多家控排企业报告历史碳排放信息,并公开遴选确定来自全国各地的16家
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复查和复核。
建立碳交易信息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实时公布交易
行情、交易价格、交易量等信息,对交易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碳排放相关数据的准确性、交易的公平性和管理的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