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绿金委作为联席组长发布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研究报告为《香港分类目录》出台提供重要咨询参考

2024-5-17 09:38 来源: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作者: 刘琛

2024年5月3日,香港金融管理局正式发布《香港可持续金融绿色分类目录》(简称香港分类目录),涵盖四个行业(即发电、交通运输、建筑、污水与废物的处理)下十二项经济活动,旨在为市场提供一套绿色及可持续金融分类框架,提升业界对绿色金融的认识、加强对绿色经济活动的共识、促进绿色资金的融通,以及为进一步应用提供基础。

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简称广东绿金委)与香港绿色金融协会(简称香港绿金协)共同发布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第三阶段报告在绿色活动、转型活动以及目录制定等方面对香港分类目录的制定提供了宝贵意见。

在绿色活动方面,《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第三阶段报告中建议的21项绿色活动,有7项新的绿色活动已被纳入香港分类目录附件——“未来可能适用分类目录的行业及活动”中,包括铁路货运的建造与运营,以及现有铁路的改善工程、建造、安装及运营热泵设施、水力发电、绿色照明升级、建筑中可再生能源的安装、维护和修理、制造低碳运输船队和船舶以及回收无害废物。

此外,香港分类目录把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和物联网、5G和人工智能(AI)技术的发展结合起来,编入附件1“未来可能适用分类目录的行业及活动”中,形成两项不同的活动:数据处理、寄存以及相关活动,专业技术服务业。

在转型活动方面,涵盖转型分类,包括具有挑战性的行业以及有时限的减排目标,可加强分类目录在引导资金流向及促进与全球环境目标一致的负责任金融行为方面的成效。香港金融管理局在文件中表示转型活动的重要性,将研究大湾区和亚洲经济体的转型活动,并在考虑相关分类和框架的情况下制定转型分类目录。香港金融管理局强调关注转型活动的重点行业,包括制造行业、建筑行业和能源行业,如有机基础化学品制造、钢铁制造、水泥制造、氢能发电。其中,钢铁制造和水泥制造相关活动已被编入香港分类目录“未来可能适用分类目录的行业及活动”中。

在目录制定方面,香港金融管理局表示在日后制定分类标准时,会考虑采用“交通信号灯”法。此外,《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第三阶段报告中提及的“不造成重大损害”(DNSH)和“最低社会保障”(MSS)建议,香港金融管理局认为该建议有助于可持续融资措施与整体环境及社会考虑因素保持一致,会在日后制订分类标准时进行探讨。

 2023年10月4日,广东绿金委联合香港绿金协正式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系列研究第三阶段报告,第三阶段报告旨在探讨在香港和大湾区实践共同分类目录的路径,以及市场在支持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制定以《共同分类目录》为基础的绿色分类框架原型方面的考虑。工作组参考了IPSF的最新成果和香港绿色分类框架,提出以下四点关键建议和考虑因素,供大湾区政策制定者和市场参与者在未来的分类框架发展工作中参考:一是建议对转型金融作出定义;二是建议实施DNSH(不造成重大损害)和MSS(最低保障措施);三是建议分阶段从自愿性到强制性地采用分类法;四是建议链接绿色科技与绿色金融。

广东绿金委由广东金融学会于2017年正式设立,秘书处设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从事绿色金融研究、推动绿色投融资产品与服务创新、在机构投资者中形成绿色投资理念和强化能力建设、推动绿色金融政策落地的学术研究与工作协调的专业委员会。2022年3月,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正式成立跨境绿金产品标准工作组,由香港绿金协和广东绿金委担任共同联席组长共同开展基于《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在大湾区落地应用的系列研究工作。

《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第三阶段报告链接:https://www.hkgreenfinance.org/wp-content/uploads/2023/09/CGTIIIEng03_10_1730_final.pdf

《香港可持续金融绿色分类目录》链接:

https://www.hkma.gov.hk/media/gb_chi/doc/key-information/guidelines-and-circular/2024/20240503c1.pdf

《香港可持续金融绿色分类目录》补充指引链接:

https://www.hkma.gov.hk/media/gb_chi/doc/key-information/guidelines-and-circular/2024/20240503c1a2.pdf

香港绿色分类框架原型链接:

https://www.hkma.gov.hk/media/gb_chi/doc/key-information/guidelines-and-circular/2024/20240503c1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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