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碳排放权期货等新交易工具
可行性调研
在今年1月中,证监会组织召开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会上有关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中,研究开发
碳排放权期货等新交易工具在列。
在国家发改委的推动下,自2011年底,国内陆续推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政策。从2013年6月中旬至今,已初步形成了
深圳、上海、
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等七个地区碳排放权现货市场。各区域内企业参与相关市场进行碳排放权的买卖,但交易较为清淡。
而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现货和期货
衍生品市场共同构成了多层次的碳排放权市场体系。作为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从2012年开始组织各期货交易所加强对碳排放权期货以及相关衍生品的研究论证,并且专门建立了“碳期货可行性研究课题组”。
2012年底,证监会副主席姜洋提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以现货交易为主,同时开展碳期货的可行性研究”。
2013年,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启动后,碳期货可行性研究课题组亦组织到广州交易所集团等调研,开始探索碳排放权期货与碳排放权现货市场对接
问题。据知情人士透露,相关细则仍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