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第二批碳排放核查员及核查机构备案的通知

2015-2-10 11:17 来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

各核查机构将核查员和机构的备案流程


  三、备案流程

  (一)受理申请

  各核查机构核查员和机构的备案申请材料汇总后(含电子档)统一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802室。

  联系人:苏维波、方清凤,联系电话:0755-83070483,0755-83070394。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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