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入选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2024-5-28 14:31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曾燕福

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疾控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龙岩成功入选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据悉,本次发布的试点名单包含北京市门头沟区等39个市(区),涵盖从超大城市到小城市的不同规模,覆盖全国7大地理分区,福建省仅龙岩市与福州市入选。

近年来,极端气候事件频繁发生给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城市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核心聚集区,面临着气候风险带来的挑战。我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挑战,采取了系列措施以应对气候变化。

2023年8月,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下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优先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组织保障有力、预期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纳入试点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机制基本完善,重点领域适应行动有效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经验得到有益探索。

据了解,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能够有效应对暴雨、雷电、强风、雾霾、高温、干旱、沙尘、霜冻、积雪、冰雹等恶劣气候,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正常运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生态安全相对可靠的城市。

气候适应型城市是城市面对气候风险的未来重要发展方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明确,到2030年,试点城市扩展到100个左右,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有效推广并进一步巩固深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广泛普及,城市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全面推广,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近年来,为应对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天气气候对龙岩市的不利影响,龙岩市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明确协作机制,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水土流失治理、试点林业碳汇、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流域修复治理与生态补偿、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城市交通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和科普力度,营造绿色发展氛围,引导市民绿色生活,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打造特色生态文化产业,加快延伸生态旅游的产业链条,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大气、水、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