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政府、金融机构、各类社会组织在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特别是企业发展的时候,存在的认定难、识别难
问题,为更好引导各类
政策和金融资源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企业发展,我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地方金融管理局推动出台了《
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
这个目录是一个引导性的产业目录,在国家目录基础上进行深化、细化,并结合深圳绿色低碳产业各领域发展阶段、技术水平和
市场模式等特征作了本地化调整。一方面全面对接我市“20+8”产业集群体系,重点突出新能源、
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三大产业集群,我们做了更多引导、细分;另一方面我们对国家目录也进行细化,当一个行业发展规模足够大的时候,行业类别、企业类别将更加多元,我们作了一些细化,融入了车网互动、虚拟电厂、固态电池、建筑光储直柔系统等新兴技术与业态,以方便大家对每一个类别有更精准、更细致的了解,让政府、金融机构、社会组织更好知道企业的精准定位。
接下来,我委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地方金融管理局组织开展绿色低碳产业认定工作。对于符合《指导目录》要求的企业自愿申报后,我们将组织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对企业的技术表现、业务表现、环境表现及社会表现进行评估,对项目绿色属性进行评价,评定绿色等级并纳入我市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库和项目库。我们会建立与相关部门机构的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把进入企业库和项目库的企业和项目信息推送给产业服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享受相关产业扶持、绿色信贷、市场拓展、技术推广、财税优惠、人才引进等支持政策,更好实现认定结果与政策支持良性互动,为在库企业和项目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