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是具有国家公信力的碳资产。CCER是按照国家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并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包括项目备案、项目开发前期评估、项目监测、减排量核查与核证等,将VER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经国家发改委备案后产生的,同时固化为碳资产。因此,CCER是国家权威机构核证的碳资产,国家公信力强。
CCER是消除了地区和行业差异性的碳资产。尽管VER项目来自大陆30余个省区市,覆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7大领域和不同行业;但是VER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备案成为CCER后,CCER就不再体现地区差异性和行业差异性,即来源不同VER项目的CCER是同质的、等价的碳资产。
CCER是多元化的碳资产。首先,CCER来源多元化,产生CCER的VER项目既可以是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开发的,也可以源于可转化为VER项目的三类“预
CDM项目”;而且VER项目覆盖领域广、覆盖温室气体种类多。其次,CCER用途多元化,既可以用作交易,也可以用于企业的实现社会责任、
碳中和、
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等。再次,CCER交易方式多元化,CCER交易不依赖法律强制进行,不仅可以场内交易,还可以场外交易,既可以现货交易,也可以发展为期货等
碳金融产品交易。
CCER是同时体现减排和
节能成效的碳资产。多数VER项目通过减少能源消耗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有减排和节能一举两得的功效,因此,CCER实质上是减排和节能的联合载体,既是碳资产,又蕴含着节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