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从顶层设计迈入建设实施新阶段

2024-6-17 11:19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向柳 陈明扬 张浩

产品碳足迹一头连着生产企业、一头连着消费者,是打通供给侧和需求侧、促进全社会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的重要机制。随着《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相继发布,标志着我国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从顶层设计迈入建设实施新阶段。

认识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加强排放数据管理。测量核算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是减缓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和前提。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有利于引导生产制造企业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测量核算,特别是基于产品生命周期的测量核算可摸清产品从自然界(或从自然资源)中获取原材料直至最终处置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为产业链温室气体减排奠定数据基础。

有利于促进低碳消费贸易。产品碳足迹是消费者和采购商选购产品的重要参考。从市场消费看,量化产品碳足迹有利于引导消费者选择碳足迹较低的产品,进而扩大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产品绿色竞争力。从国际贸易看,一些地区和国家要求核算和披露产品碳足迹,划分碳足迹等级和阈值,甚至将产品碳足迹水平作为市场准入、享受补贴等的前置条件。此外,越来越多跨国企业、采购商将产品碳足迹纳入可持续供应链进行管理。

有利于推动温室气体减排。推行产品碳足迹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全社会温室气体减排。一方面,促进生产制造企业量化产品从原材料获取、能源和材料生产、产品制造和使用、产品生命末期处理到最终处置全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情况,识别主要排放源和排放结构,深挖减排潜力。另一方面,让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成为影响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的重要因素,形成低碳导向的发展环境,激发产品生产制造企业、供应链、回收利用等环节温室气体减排动力。

准确把握地方参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基本思路

相比主要发达经济体,我国政府层面推动建立产品碳足迹体系总体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2023年以来,我国加快了碳足迹碳标签体系建设步伐。一些地方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一些基础工作,但也存在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不健全、产品覆盖面较小和影响力不大、支撑保障体系较为薄弱等问题。笔者建议,地方应把握好定位、尺度,有序参与建立产品碳足迹体系。

处理好国家和地方的关系。坚持全国“一盘棋”和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制定不搞“上下一样粗”和面面俱到,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适当错位国家,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找准地方的切入口和着力点,着重从区域电力碳足迹因子、优势特色产业上发力。

处理好国际和国内的关系。准确认识和把握产品碳足迹国际、国内“双循环”的共同点和差异,国内突出体系化、全链条和良性循环,提升国内消费和贸易产品覆盖度。同时,积极衔接主要出口地政策规则,提升企业主动性和产品碳足迹管理、低碳供应链治理能力。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产品碳足迹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政府搭平台、定规则、明规矩、防风险,也需要市场主体协同管理和减排、消费、贸易衔接,要发挥产业链企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消费者和采购方等的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大格局。

处理好前端和后端的关系。建立产品碳足迹体系,既要加强前端低碳供应链减排、产品碳足迹数据管理,也需要后端的场景打造和推广应用,实现良性循环,形成低碳导向的市场环境、激励减排的社会氛围。

地方要加快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助力经济社会低碳转型

笔者建议,充分衔接国家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和发展需求,加快构建应对国际挑战、衔接国家要求、彰显地方优势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撬动产业链减污降碳,助力经济社会低碳转型。

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信、能源、市场监管、商务、金融等部门深度参与的地方工作推进机制。加快研究制定地方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充分结合本地生产、消费、贸易、减排等实际和需求,差异化确定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的着力方向和重点任务,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参照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区别于国家层面拟推动制定发布核算规则标准的重点领域产品,着眼本地优势特色产品,有序制定一批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制定地方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和认证的财政补贴政策、促进低碳产品消费和政府采购的支持政策。

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机构参与国家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研究论证省级碳足迹因子库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施路径,优先推动特色领域碳足迹因子模型构建研究。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建设地方统一的产品碳足迹管理服务平台,集约化提供政策信息、信息查询、核算认证、认证产品、绿色贸易、信息披露、场景推广、能力建设、信用监管等服务。

推广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优先推动电池行业出口企业按照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及即将出台的电动车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开展动力电池等电池碳足迹核算和报告,按时间节点做好数字电池护照及碳足迹声明。支持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企业按照国际标准规范,统筹做好面向国际市场的产品碳足迹核算、申明、认证等工作。根据国家层面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发布情况,有序组织相关企业按照国内标准规范,做好产品碳足迹核算和信息披露。同时,按照本地标准规范探索开展优势特色产品碳足迹核算和信息披露。

探索多层次试点和示范。支持外贸占比较高的地区,开展出口产品碳足迹区域综合试点,推动主要出口产品碳足迹核算和认证。探索开展行业碳足迹试点,优先推动在优势特色领域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和认证试点,积极推动产业链降碳。选取重点外贸行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头部企业,发挥“头雁效应”作用,开展低碳供应链建设试点,逐步构建低碳供应链。支持通过消费推广、采购优先、融资挂钩等开展产品碳足迹应用试点,拓展产品碳足迹应用渠道。

提升重点环节基础能力。扩大产品碳足迹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规模,建设一批教学实践基地和培训基地。培育聚集一批高质量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和认证机构,积极引入具有国际服务能力和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强化对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服务行为等的综合监管,推行产品碳足迹信用监管,建立跨地区、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曝光和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规则解读和宣传,推广产品碳足迹优良实践案例,提升全社会知晓度和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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