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集成利用国家和本市各项
节能减排扶持
政策,对积极参与
碳排放权交易并按时履约的排放单位,在安排
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等财政性专项资金时将给予优先支持。”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市还将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运用节能收益权质押、能效融资、节能贷等新型金融产品,为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参与者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面向资本市场,组织开展
碳交易项目推介。支持中介咨询机构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专业评估服务。 此外,本市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参与试点企业(单位)提供全方位的培训指导,提供节能减碳技术供需对接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统计局于每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全市重点排放单位上年度的履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