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 长春延边入选首批气候适应型城市

2024-6-21 13:49 来源: 央广网 |作者: 张学龙

20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吉林省建设国家级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工作情况。

据悉,当前人类温室气体排放处于历史最高水平,全球平均气温比工业化前升高1.1摄氏度。气候异常给广大人民生产生活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不断提高气候风险防范和抵御能力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和必然选择。

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将“创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作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吉林省长春市、延边州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级试点,标志着吉林省在深化气候适应性城市建设工作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张齐斌介绍说,“吉林省生态系统类型复杂多样,野生动植物资源种类繁多,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洪涝、霜冻、阶段性干旱等气候灾害多发频发,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较大。”

1960年以来,吉林省气候呈现变暖趋势,平均气温升高速率达0.3℃/10年。据预测,到21世纪中期全球气候变化仍在持续,吉林省未来一段时期气候变化风险将更加突出。

气候变化对全省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自然灾害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不可预见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应受到威胁;水旱灾害、霜冻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病虫害致灾危险性增大;西部风沙干旱,中部易涝,东部水土流失,自然带分布缓慢北移,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面临压力;气候变化使城乡基础设施运行环境恶化,交通线网、电力网络、能源管网等运营管理挑战增多;气候变化易产生更为适合媒介生物及病原体孳生的环境,增大城乡居民健康风险;极端气候变化对吉林省的旅游业、商贸流通业、能源行业等也带来不利影响。

在城市层面,为防范和降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2023年,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22个相关部门制定的《吉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提出了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提升行动和城乡生活环境适应能力提升行动。在重大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提升方面,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对交通、能源、通讯等重大基础设施等影响,强化重大基础设施有效防范及应对气候灾害影响能力,保障交通、能源、通讯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方案》主要包括推进气候适应型机场、铁路、公路建设,提升交通系统气候变化韧性;增强电力系统、油气输送通道等能源设施气候适应能力;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通讯网络应急能力等。

在城乡适应能力提升方面,主要采取加强重点城市气候风险评估,编制城市气候风险地图,降低城市建筑、交通、供排水、能源、信息、环境等重要生命线系统的暴露度,调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城市防灾减灾场所,合理配置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强化城市轨道、城市快速路等交通设施在极端气候环境下的通行保障能力,建立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推进城市洪涝水滞蓄场所市政管网改造,开展城市江河、湖泊、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高标准推进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优化设置城市洪涝水滞蓄场所和外排出路,增强雨洪径流调控能力,系统化推进城市内涝治理等方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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