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资产授信

2015-2-24 09:12 来源: 法治周末 |作者: 肖莎

碳资产质押授信业务风险把控难


风险把控难

  事实上,央行和银监会一直在呼吁商业银行提供与CDM配套的金融产品,但是实践者却很少,单纯以未来碳资产作为抵押授信的业务就更少。

“主要原因是未来碳资产还存在一定风险。”对CDM法律事务颇有研究的律师周亚成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周亚成对记者分析道,仅仅是在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并不意味着最后的碳减排量能最终产生收益。

“比如水电项目,河流可能因城乡建设导致河流改道,水电站可能因地震等自然因素被破坏,种种外力都可能导致水电站无法发电。无法发电也就意味着无法产生减排量,那么所谓的碳资产就不存在了。”周亚成说。

碳资产所面临的风险还不仅于此。

周亚成告诉记者,从CDM项目的开发形式、融资到项目建设、运营,方方面面都可能会产生法律风险,如果在项目前期及项目运行过程中不注意加以防范,将会给交易双方带来损失。

周亚成建议银行在做未来碳资产授信业务时,可以把这一类企业打包做贷款,让企业彼此做担保,同时还可以用未来的电费收益同时做质押,以减少风险。

不过,兴业银行开发碳资产授信业务的目的似乎并不仅在该业务本身。柯巧芳告诉记者,兴业银行希望通过该项业务的研发和办理,提升兴业银行在碳金融领域的研发、执行和项目评估、商务谈判与市场判断能力,为积极参与未来国内碳金融市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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