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对未按照规定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控排企业都有哪些惩罚机制和措施

2015-2-24 09:41 来源: 易碳家

据易碳家了解到,未按照规定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1. 市发展改革部门责令履行配额清缴义务,并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 将其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记入该单位的信用信息记录,向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媒体向社会公布; 3. 取消其享受当年度及下一年度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的资格,以及3年内参与本市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的资格; 4. 将其违法行为告知本市相关项目审批部门,并由项目审批部门对其下一年度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者节能评估报告书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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