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碳汇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2024-6-25 10:24

6月11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发布《黑龙江省林业碳汇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按照生产生活产生的碳排放量,自愿购买林业碳汇抵消其碳排放量。鼓励大中型活动、会议等相关场景自愿购买林业碳汇抵消其碳排放量。鼓励发展碳汇金融、碳汇风险投资、国有资产碳汇仓储等参与推动林业碳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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