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能源消耗、
碳排放强度、非化石能源占比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
2、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建立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及强度“双控”制度。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提高天然气比重,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3、深化试点示范
制定并完善支持试点示范的产业、财税、投融资等配套
政策,深入开展低碳各项试点示范研究,提出相应的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逐步完善碳
排放权交易制度和立法体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建成全国
碳交易市场。
4、推动达成2015年协议
我国将于今年上半年提出2020年后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积极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会议如期达成协议。积极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推动各方加强行动、携手合作,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5、推动达成2015年协议
继续加强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务实合作。启动建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
6、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运用价格、税收、标准标识等手段,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绿色低碳产品、新能源汽车,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集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让节能低碳行动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