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3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采取“遴选一批、新改扩建一批”的方式,2025年底前,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遴选一批是指在已经建成、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中,围绕水质、
节能、降碳、资源利用、环境友好、系统协调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一批代表性标杆厂。
新改扩建一批是指对标遴选出的标杆厂相关指标和经验做法,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大规模设备更新等工作,鼓励支持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完善配套管网,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促进能源资源综合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