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类型:能源工业
预计
减排量:344,004吨二氧化碳当量(年减排量)
计入期:2008年12月10日-2009年12月5日
备案时间:2015年01月19日
甘肃麒麟寺111MW水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陇南地区文县白龙江流域,由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负责建设和运营。
本项目利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从而促进当地的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所发电量将替代西北电网内部分火力发电量,节约了火力发电的使用,既具有显著的温室气体减排效应,又能减少SO2、粉尘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本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能为当地增加数个长期就业机会以及一些临时就业机会,有助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当地可再生能源工业发展,还会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尤其是促进旅游行业的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本项目将会加速和促进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技术的发展和
市场化的进程。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当地的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安装3台37MW的涡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11MW,年发电4033小时,预计年发电量为447,700MWh,年上网电量为446,800MWh,所发电量将送入西北电网。西北电网提供同等电量为本项目基准线情景,如果没有本项目活动,即项目实施前情景为项目所供电量由西北电网提供。
在西北电网中,火电厂占主导地位。本项目实施后,可以有效地替代以火电为主的西北电网部分电量,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本项目预计年平均减排量可达344,004tCO2e。项目开始建设为2005年12月6日,2008年12月10日,首台机组开始发电,全部并网发电为2008年12月30日。
本项目2009年12月6日在联合国注册成为
CDM项目,此后减排量成功签发三次,第一核证周期为2009年12月6日至2011年6月29日,签发量为287,216吨;第二核证周期为2011年6月30日至2012年3月29日,签发量为314,335吨;第三核证周期为2012年3月30日至2012年11月28日,签发量为307,723吨,累计签发909,274吨CO2。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陇南地区文县白龙江流域。项目场区地理位置为:东经105°19′30″;北纬32°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