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必要性分析

2015-3-1 15:49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空气具有流动性,是人类最重要的公共物品。治理大气污染,保障清新空气,既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公共治理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重要任务;既需要发挥财政政策对治理大气污染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也需要发挥金融政策对治理大气污染的资金保障作用。只有实现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才有利于实现对大气污染的源头治理、过程治理和结果治理。

       首先,治理大气污染,必须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治理大气污染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着财政根本目的和财政功能取向。财政对治理大气污染的引导和支持作用,

      一是体现在税收政策上,能够发挥其抑制污染排放,支持清洁生产和消费的作用。如通过征收环境保护税(或污染排放税)和完善消费税制度,能够对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行业和领域,发挥税收抑制作用;通过对节能减排的环保产业、环保产品提供税收优惠,能够发挥税收对清洁生产和消费的激励作用。

       二是体现在财政支出政策上,通过增加财政对环境保护的直接投资,增加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支出,增加产业结构改造的财政贴息,增加节能环保产品消费的财政补贴,促进节能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产业结构改造提升,促进节能低碳产品消费。

       三是体现在政府采购政策上,通过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优先购买符合低碳环保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激励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和低碳环保产品消费。

       其次,治理大气污染,必须发挥金融政策的资金保障作用。治理大气污染,必须发挥市场力量的决定作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协同治理。金融对治理大气污染的资金保障作用,

       一是体现在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政策导向上,通过对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单位,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企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等提供信贷资金,能够保障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新能源开发利用、传统产业结构改造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应用,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平,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是体现在金融市场领域,通过建立和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开发碳金融交易产品,不仅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项目的市场融资,还能够在市场领域真正体现“谁污染环境,谁付费”和“谁保护环境,谁受益”原则,使区域和企业从节能减排行动中直接获得收益,有利于调动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必须搞好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京津冀作为我国大气污染的重灾区,是我国治理大气污染的重点和难点区域。由于该区域内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个次区域间的社会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存在很大的梯次落差,因而在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方面,搞好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显得更为重要。

       一是从治理大气污染一般意义上看,搞好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是发挥好政府与市场各自功能,提升对大气污染的多主体、多层次、多维度综合治理能力的客观需要。

       二是京津冀大气污染重,治理难度大,更需要财政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京津冀是我国空间分布上人口最稠密的区域之一,也是继“珠三角”、“长三角”之后的全国第三大增长极。治理该区域工业化、城镇化造成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更需要发挥好财政政策的财力支持作用和金融政策的资金保障作用。

       三是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需要搞好财政金融政策的区域协同配合。京津冀区域中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个次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能力和金融力量差异很大。

       由于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中河北省相对于北京市和天津市而言,任务最重,压力最大,财政能力最低,金融力量最弱,单纯依靠其自身能力,实现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国家大气治理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还存在很大困难,只有搞好财政金融政策的区域协同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区域协同力量,共同治理好京津冀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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