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从国外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状况入手,对国外银行在碳金融方面的业务开展类型进行了全面归纳和分析,并将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发展状况与之对比,对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碳金融产品作了全面梳理,从而发现了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碳金融业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由此提出了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碳金融业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外银行;碳金融;产品与交易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8-0119-05
一、引言
自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碳金融已经成为了低碳化发展的核心经济手段,构建完善的碳会融体系也已成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支柱。我国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指出了低碳的发展方向。可以预见,低碳技术与低碳经济在我国的“十二五”规划期内将得到巨大的发展,低碳金融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发展模式,在其中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作为促进
节能减排的主要
市场调节力量,在低碳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发展碳金融业务,不仅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转型、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就此而言,国内许多学者已经做出了一定程度的研究。例如,董玉华(2009)讨论了我国
碳排放交易的市场机会,开展碳排放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有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社会形象,增强商业银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增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马骁(2010)指出,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低碳金融方面虽都有所动作,但没有深入到核心部分,难与国际金融机构抗衡。王元龙(2009)找出了制约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的因素,并从商业银行自身和外部
政策环境两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对策。在产品设计上,陈游(2009)总结了兴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实践经验,提出商业银行应该争取政策支持,积极发展绿色信贷业务,并结合
节能减排项目积极开展碳权质押融资贷款;王留之、宋阳(2009)探索性地提出了银行类
碳基金理财产品、以CERs收益权作为质押的贷款、融资租赁、保理、信托类碳金融产品、私募基金、碳资产证券化和
碳交易保险等八项创新建议。
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从宏观层面介绍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或者是从商业银行业务创新角度进行具体介绍,但是,针对国外商业银行碳金融产品的系统介绍,以及对国内现有碳金融产品的梳理和比较还很少。因此,通过对国外银行在碳金融方面的业务开展类型进行全面归纳和分析,并将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发展状况与之对比,发现我国商业银行在碳金融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就显得很有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