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银行业碳金融业务发展类型及发展状况
国外银行业碳金融业务发展较早,碳金融业务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开展的业务类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碳基金专门为碳
减排项目提供融资,包括从现有减排项目中购买排放额度或直接投资于新项目。这类基金包括国际多边援助机构受各国或地区委托所设立的碳基金、金融机构设立的盈利性投资碳基金、政府双边合作碳基金及一些自愿进行减排的基金等。作为一个重要的募集基金方式,无论是公募还是私募,碳基金都应该是未来充满潜力的融资方式。
首个碳基金是世界银行在1999年建立的1.8亿美元的原型碳基金,之后,碳基金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各种形式的碳基金相继出现。到2009年,国际碳基金的总数已达87只,资金规模为161亿美元,此外还有6只酝酿中的基金,资金总规模为32.3亿美元(Finaneial Solutions,2009),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被改写。国际投行与国际上一些领先的商业银行都看好这一发展潜力巨大的
市场,纷纷投资到碳基金的这一领域上来,如瑞士信托银行、汇丰银行和法国兴业银行共同出资1.35亿英镑建立的国际上规模最大的碳基金——排放交易基金、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与日本
政策投资银行出资建立的日本碳基金、亚洲开发银行建立的亚太碳基金等。
(二)低碳项目贷款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本身具有比较高的投资回报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为担保的一种融资方式。低碳项目贷款的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项目经营权、项目产权和CERs收益权等碳权质押。总的来说,目前商业银行重点关注3个领域的投资机会:(1)低碳技术领域,旨在降低能源消费的
碳强度,控制二氧化碳的增长速度,如碳捕捉、碳封存、碳蓄积和低耗能设施等;(2)可再生能源领域,旨在走出人类目前基于化石能源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脱钩”,如生物能源、风能、太阳能、水能、海洋能和燃料电池能等;(3)能源效率管理领域,如高效建筑、建筑材料、能源储存与转化等。
目前,商业银行使用最多的项目融资标准是赤道原则。2003年6月,10家银行首次宣布实行“赤道原则”,银行在提供资金支持之前,对项目进行社会和环境评估。截至2009年10月,共有68家银行机构加入赤道原则,包括中国的兴业银行。这些银行占有国际融资的90%以上,其业务更是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例如,2005年起花旗银行遵循赤道原则为全球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项目融资1000多亿美元,2009年以来花旗中国完成了包括中航惠腾风电设备、巨力新能源和天课华能源科技等多家涉及新能源行业的金融服务及解决方案,提供总计2000万美元的融资。
(三)商业银行碳金融中间业务
1.
碳交易中介服务。银行开展碳交易中介服务即指以中间商的角色直接参与交易活动。一方面,商业银行要为国内
CDM项目投资企业提供各种咨询服务,诸如在欧洲碳交易市场上如何利用碳金融期货合约等衍生丁具进行套期保值提供建议;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凭借全球客户基础为
碳排放权买卖双方进行积极的撮合服务,挖掘潜在的买者和卖者从中赚取佣金收入。此外,商业银行要积极介人国内碳交易中介机构的设立。
在欧洲,一些活跃的银行建立了碳交易柜台,提供买卖经纪、风险管理和代理交易操作等服务。荷兰银行是这一类型的代表,已是排名世界前十位的交易商,凭借其广泛的全球性客户基础,为碳交易各方牵线搭桥,提供代理、融资担保和碳交易咨询等中介服务,获取中间业务收入。巴克莱银行是英国第一家为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建立碳交易平台的银行,现在已经发展成为碳交易市场上最大的交易平台。另外,美国银行也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欧洲气候交易所合作,为碳交易市场建设提供支持,并开发与碳
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井住友银行巴西分行,开创性地开展了
碳减排交易的创新业务,将巴西中小规模碳减排项目的碳减排量出售给日本Chugo知
电力公司从而实现商品化,有力地促进了巴西碳减排项目的发展,也为两国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的建立和交易成功开展起到了示范作用。 2.与碳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业务。银行理财产品是银行针对特定的目标客户群设计开发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银行碳类理财产品是面向普通大众客户的环保理财产品,既体现了银行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也体现了银行的经营创新。与碳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有四大亮点:一是立足欧洲碳交易市场,分享欧盟国家低碳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二是推广环保理念,推动低碳经济大众化、平民化;三是挂钩欧洲气候交易所上市的“碳排放权期货合约”,利用前沿金融创新工具获取较高收益;四是灵活的投资币种(人民币,美元),可以优化客户拥有的资产结构。
在这方面,荷兰银行在世界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因为发现近年来开展环保业务的上市公司股价表现远好于股市综合指数,荷兰银行选择了这些公司为样本股,设计了气候指数和水资源指数,并推出收益与上述指数挂钩的气候和水资源环保理财产品。这两个产品推出后深受欢迎,仅通过欧洲一家大型超市就卖了3000万瑞士法郎。荷兰银行还将一部分理财产品以奖金方式分发给员工,既加强了员工的环保意识,又提高了员工对银行社会责任的认识,同时由于理财产品有较长的期限,对稳定员工队伍也有积极作用。荷兰银行还曾推出“低碳加速器”基金,直接投资于未上市但从事降低碳排放和提高能效的公司。
3.基于碳排放额度的金融衍生产品。金融机构可以开发碳排放额度的远期、互换、期权和额度抵押贷款等产品,为客户提供避险工具及融资服务。例如巴克莱资本于2006年10月率先推出了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核证减排期货合同。
4.其他碳金融中间业务。为增加表外收入,很多国外先进大银行还开展了碳交易保理、信用证等结算业务和碳基金托管、代理销售等中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