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进入过渡期,提醒“走出去”企业——事关纳税,掌握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很重要

2024-7-17 13:12 来源: 中国税务报 |作者: 岳蕾

前不久,2024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举办。会议期间,安永发布了第八版《绿色税收跟踪报告》,详细介绍了全球66个国家(地区)在可持续性政策激励、碳定价制度和环境税收政策以及免税措施方面的最新进展(时间截至2024年4月)。这些国家(地区)的GDP总和占全球GDP的90%以上。其中,对于“走出去”企业来说,尤其要注意2023年10月1日落地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相关内容。

过渡期至2025年12月31日

CBAM是欧盟提出的一项关键气候政策,其核心目标是实现2050年的“碳中和”目标。CBAM通过向进口商品征收碳税,确保这些商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成本与欧盟内部商品相当,从而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欧盟实施CBAM,主要是防止一个国家或地区采取碳减排措施后,由于成本上升导致碳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其他未采取碳减排措施的国家或地区,从而抵消减排效果。欧盟希望通过CBAM对进口的高碳产品征收税费或退还相应的碳配额,减少碳泄漏风险和竞争力问题,并推动其他国家采取更加严格的气候变化政策。同时,欧盟计划在2030年前将所有受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约束的产品类别纳入CBAM管理。这一决策将扩大CBAM的覆盖范围,对于碳密集型产业来说可能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

2023年5月16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公布了CBAM法案的最终文本,这标志着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关键进展。按照规定,CBAM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过渡期,直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从2026年1月1日起,该机制将正式全面生效。笔者认为,对于中国企业而言,CBAM的实施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一方面,CBAM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机会;另一方面,CBAM需要企业加强对产品碳足迹的监测和管理,以确保满足CBAM对碳排放数据的严格要求。

企业数据须准确完整

笔者在实务工作中发现,尽管CBAM政策的全面执行日益临近,但目前许多企业对其的认识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暂未做好充足准备。鉴于此,笔者建议相关企业应抓住时机,学习和掌握CBAM政策的详细内容。在准确理解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在进行CBAM申报时,企业必须确保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覆盖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以及最终产品形成的整个碳排放链。此外,企业还必须严格遵守申报的时间规定,确保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以避免因逾期而遭受罚款或其他处罚。这也意味着,准确核算碳排放数据是企业合规遵从CBAM的关键环节。

核算和报告产品的碳排放数据,包括直接排放数据和间接排放数据,往往涉及复杂的数据收集和计算过程。特别是对于钢铁、铝等生产流程复杂的行业,准确核算碳排放量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同时,CBAM的核算标准和方法可能与企业现有的碳盘查或碳足迹计算方法不同。需要提醒的是,2024年7月31日起,企业将无法长期依赖于碳排放的默认值,而是需要提供更精确的碳排放数据,以符合CBAM的要求。在计算过渡期间的排放量时,企业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使用监测、报告和核查(MRV)体系以及替代方法来估算排放数据。在这之后,企业必须依赖于实际的排放量数据。这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碳排放数据收集与管理机制,以确保所提供数据的透明度和可靠性,从而减少可能的不利影响和额外的合规成本。

采取开放的态度应对潜在挑战

笔者建议“走出去”企业,建立或优化内部的碳排放管理和报告系统,与供应链中的其他企业协同合作,共同确保整个供应链的碳排放得到有效管理,以满足CBAM的要求。同时,企业还可以与国际伙伴合作,确保其碳排放核算与国际标准接轨。随着CBAM涵盖的产品范围不断扩大,那些目前尚未被纳入的企业也应当时刻关注CBAM政策的最新动向。

笔者同时建议相关企业,采取开放的态度应对CBAM带来的挑战。比如,与同行业企业、供应商、行业协会以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网络,共同探讨CBAM应对策略;通过行业论坛、研讨会和工作坊等形式,分享CBAM相关的经验和知识;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展关于CBAM影响的研究项目,共同开发解决方案;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同提高整个供应链的碳排放透明度和管理水平;与技术供应商和研发机构合作,探索和应用低碳技术和提高能效的解决方案;与国际合作伙伴一起,了解不同市场对CBAM的反应和适应策略,寻求国际市场的合作机会;鼓励企业内部持续学习CBAM相关的最新信息和最佳实践,保持企业的竞争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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