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3 23:05 来源: 财新网 |作者: 柯蔚蓝 张希良
减缓气候变化的空气质量协同效益
相比而言,气候变化依赖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总累积,不论温室气体是何时何地产生。这一特性使得通过价格机制来控制二氧化碳和其它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更直接,因为排放的边际成本没有空间和时间区别,也不与其他种类的排放量互相影响。
在协同效益方面,引入碳价将直接导致一部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少(见图3)。图3A显示了上述加速情景下导入碳价后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而图3B-3E显示了碳价对PM2.5的各种前体物的影响,而PM2.5是造成空气质量降低以及由此引起的最严重健康影响的关键。然而,二氧化碳减排只能带来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但无助于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或氨的排放,对空气质量改善也相对有限。
因此,单一的实施碳价或仅仅遵行当前中国改善空气质量的措施都不足以解决二氧化碳减排问题。无论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或是任何现有的气候政策和能源政策,都不能在2020年前扭转全国总煤炭使用维持高位的轨迹。这意味着在短期内解决空气质量问题将需要大量依赖末端的解决方案。举例来说,假设《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的各项积极的政策得到落实,再加上适度的二氧化碳价格,中国的煤炭使用预计能在2020年左右达到顶峰。相比之下,由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全国层面只限制了煤炭的使用比例而不是绝对水平,如果只限制三大城市地区的煤炭使用而没有其它额外的政策限制,三大区域周边地区的煤炭使用将会增加。
尽管如此,在2020年前维持或降低煤炭需求,对空气污染和碳减排二者仍然都很重要。从长远来看,如果末端的解决方案(如碳捕集和储存)成本仍然居高不下,应对气候变化需要更多的煤炭替代。碳排放价格机制的引入能够进一步激励煤炭替代,如果设计得当,能够对空气污染控制工作起到补充作用。
总的来说,如果中国愿意采取积极行动,引入二氧化碳排放价格机制来应对气候变化,则将同时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这样的联合政策还有助于避免部分落后燃煤电厂烟气控制设施的过度投资,并防止这些投资造成的高碳能源系统锁定。
![]() |
![]() |
![]() |
结论
实现中国政府碳减排的重大承诺需要引入正确的激励机制来鼓励整个能源系统由化石燃料向低碳或零碳能源转型。能耗强度目标、碳强度目标以及煤炭占一次能源比重65%以下的目标,将有助于遏制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快速上升。但是,如果中国想要达到在APEC峰会上宣布的碳峰值目标,额外的激励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