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谅解备忘录》出台——中欧碳排放权交易合作继续深化

2024-8-9 13:22 来源: 中国化工报 |作者: 王鹏

8月1日,生态环境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欧盟委员会关于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下称《谅解备忘录》)中文版全文。业界普遍认为,这标志着中国和欧盟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的合作将进一步深化。

据了解,碳排放权交易领域合作是中欧气候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4年起,中国与欧盟合作开展“中欧碳交易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助力中国政府和企业提高建设和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能力。此后,中欧在碳市场建设方面一直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2018年,中欧高层签署关于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建立了碳排放定期对话机制。本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是在初版基础上的更新,并将代替上一版本,为中欧双方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围绕碳市场建设进行更深入的交流奠定基础。

本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包含四个部分,分别为:目的、对话领域、实施形式和最后条款。其结构和内容与2018年7月发布的版本基本一致,主要包含以下变化:一是在对话领域部分,新增“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的作用”等内容,并强调中欧双方将讨论在双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纳入新行业。二是在年度政策对话的内容中增加了碳市场与配套政策的关系,包括“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电力市场的关系,以及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间的关系”。三是提出了碳交易技术合作的方向,包括研究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设计、配额分配方法、市场监管机制,监测、报告及核查等机制;促进碳排放的统计核算以及体现产品碳排放和碳成本的核查技术规范的双方互认。

兴业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尹春哲表示,新版《谅解备忘录》传递出双方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深化合作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坚实了双方对通过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信心。此外,当前中欧以及全球多国在碳市场的核算标准、排放因子使用及监测、报告与核查(MRV)制度等规范方面仍存在差异,给跨国供应链减排和国际贸易等造成了技术壁垒。尤其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政策背景下,中欧之间在标准和数据的互认方面仍存在争议,特别是在对核算中使用的电力排放因子、对中国绿电和绿证属性的认可,以及对相关数据的MRV机制方面。新版《谅解备忘录》特别明确将针对上述问题加强合作交流和互认机制建设。这将有助于减少中欧间的贸易摩擦和政策分歧,确保我国产品在跨境交易中得到合理对待,加速中欧跨国供应链的脱碳行动。新版《谅解备忘录》还传递出了中欧在推动全球碳市场建设方面的共同意愿,将为推动国际碳市场的互联互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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