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发布首批重庆市近零碳公共机构 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公共机构
节能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发挥公共机构在推动美丽重庆建设、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中的示范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局联合印发《重庆市近零碳公共机构试点实施方案》(渝环〔2024〕24号),面向全市征集首批试点单位。经综合评估,确定了我市首批近零碳公共机构试点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试点公共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按照反馈评估意见修订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和重点项目表,分别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局(盖章扫描件发至联系人邮箱),并对照实施方案,围绕
碳排放管理、节能
减排、能源及资源利用和倡导绿色低碳文化等方面,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加快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近零碳建设标志性成果。
请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试点公共机构高质量开展近零碳公共机构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做好试点跟踪评价和帮扶指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生态环境局 池丽琰
电话:88521727
邮箱:cqeezlqh@163.com
(二)市机关事务局 方立
电话:63896272
邮箱:chongqingjnb@163.com
附件:重庆市近零碳公共机构试点名单(第一批)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近零碳公共机构试点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