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革命”。
2002年,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集体林地“分山到户、均林到人”。从此,广大山林有了主人,林农有了积极性,“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20多年来,福建始终牢记嘱托,坚持
问题导向,不断开展创新实践,接续作答“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等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林农积极性,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林业发展、林农增收和林区和谐。
那么,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到底改出了什么?怎么改?又将如何深化?
改出什么?
20余年间林业产业总产值激增12倍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9项改革经验被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第一批经验成果向全国推广;木材及主要林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通过发展林木产业、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等,有力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和林农脱贫致富……
活了机制,强了产业,富了百姓,美了生态,转了观念。20多年来,在福建,源于林改,一个个成效逐步显现——
通过分山到户、放活经营、创新金融等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福建破解了集体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初步建立起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业经营新机制。
福建林业产业总产值从2002年的635.9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7651亿元,是原来的12倍,位居全国前列。
福建林改赋予农民更多发展机会,2023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万元,比增6.9%。
2002年以来,福建累计完成植树造林4181.5万亩,森林覆盖率净增4.6个百分点,达65.12%、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森林蓄积量净增4.46亿立方米,达8.1亿立方米,翻了一番多;植被生态质量和生态文明指数均居全国首位。
通过持续深化林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守护青山绿水已成为福建人民的自觉行动,爱绿护绿植绿在八闽大地蔚然成风。
……
怎么改?
放活经营权、优化林权管理、推进规模化经营
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推广多项福建林改经验,并明确支持福建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
从20多年前将集体林地“分山到户、均林到人”到近年来开展以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多”改革试点工作,福建始终坚持先行先试,持续将林改向纵深推进,在放活经营权、优化林权管理、推进规模化经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拓展林业
碳汇、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持续为全国深化林改探路子、出经验、作示范。
那么,福建林改到底怎么改?
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促进多方得益。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实现林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两权分离”的基础上,福建积极推进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工作,并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加快林权流转,从而放活林地经营权,让林农、集体、企业、社会多方得益,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从“砍树卖钱”到“多种收益”,促进可持续经营。从确保林农经营自主权、处置权、收益权入手,福建通过探索人工商品林采伐改革、调整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从而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提高经营收益。
从“守着金山银山”到“盘活万重山”,促进资源变资产。福建积极开展林业投融资改革,通过强化金融创新、强化引资入林、强化风险防范,让青山变金山、绿树变活钱、资源变资产。
从“分山到户”到“多式联营”,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福建坚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培育多元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加强林农的统一服务等,有效解决林农单家独户面对大
市场问题。
从“单一林业”到“多功能林业”,探索生态价值实现。从木材生产为主向体现“四库”作用,发挥森林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多功能林业转变,福建在拓展和厚植生态优势的同时,突出产业化利用、突出生态化补偿、突出市场化交易,通过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
如何深化?
突出改革重点,注重权益实现
2024年2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为福建着力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划、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
福建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策源地和全国深化集体林改先行区,福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勇于先行先试,不断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加快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继续为全国深化林改提供更多“福建经验”。
一是着力先行先试。推进三明、南平、龙岩3个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以“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为重点,稳步推进顺昌、沙县等17个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县(市、区)建设,从产权制度、经营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推进先行探索、联动推广和系统集成,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扎实推进政银企保对接、权益流转、林场林企林农联结、产学研用融合、产品展销、投资促进等6个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林业与金融、保险、科技等
政策协同联动。
二是突出改革重点。加快推进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立体精致经营等多种形式联合经营。深化林木采伐改革,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探索按面积测算蓄积批准采伐,全面推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审批。持续推动林业金融创新,积极推广普惠林业金融产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贷款支持国家储备林、森林资源保护等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信贷资金投入林业,落实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完善林业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大力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因地制宜营造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针阔混交林、生态景观林,推动造林绿化从量的扩张向量质并重、更绿更美、共建共享转变。
三是注重权益实现。围绕促进权利明晰、权能激活、权益实现,鼓励探索推广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促进资源增长、林权增益、林农增收。聚焦产业化利用,推行产业全链条发展,大力发展木竹加工、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木本粮油等绿色富民产业。聚焦市场化交易,积极推进碳开发、不断拓展碳标的、努力占领
碳市场、精简优化碳核证;推进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拓展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林权收储、林权托管等服务。聚焦生态化补偿,积极争取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天然商品林补助标准,开展湿地生态补偿等纵向补偿,继续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不断提升发展“含绿量”和生态“含金量”。